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《女科经纶》>产后伤食发热宜下

产后伤食发热宜下
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《金匮要略》曰∶产后病解能食,七八日更发热,此为胃实,大承气汤主之。

徐注曰∶此条言大虚之后有实证,即当以实治,故谓病解能食,则经络脏腑之气俱平,无产后本病可疑。至七八日更发热,不恶寒,又无表证可疑。明是食复之象,故曰胃实,大承气峻逐之,恐因循致虚也。


 

关注我们

联系我们

站长信箱:2934808419@qq.com

电话电话:17328594682

咨询qq:2934808419

微信服务:17328594682

投诉建议:2934808419@qq.com

页面设计:腾云网

技术支持:腾云网

网站维护:腾云网

  备案号:粤ICP备2021174914号